湖南择流刑辩团队第743个有效辩护案例,2024年度第79个有效辩护案例,第137个不起诉(公安机关终止侦查)有效辩护案例,敲诈勒索罪第15个有效辩护案例。
陈新某涉嫌敲诈勒索罪一案的辩护效果体现在:
1、争取到了取保候审。
陈新某涉嫌敲诈勒索罪,于2023年11月30日被浙江省温州市公安局鹿城区分局刑事拘留,2023年12月27日,鹿城区人民检察院决定对陈新某不批准逮捕,陈新某取保候审重获自由。
2、争取到了在公安侦查阶段撤销案件。
2024年12月11日,温州市公安局鹿城区分局以发现陈新某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为由,决定对陈新某终止侦查。
陈新某的辩护人湖南择流律师事务所杨振中律师,王逸鸿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