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龙某涉嫌诈骗罪,2018年7月25日被浙江省绍兴市诸暨市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10月25日被批准逮捕,2019年12月24日取保候审,诸暨市公安局的起诉意见书认定何龙某诈骗金额278万,属于诈骗数额特别巨大,法定刑为10年以上有期徒刑。2020年4月9日,诸暨市检察院认为何龙某诈骗案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主要表现为何龙某是否参与诈骗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决定对何龙某存疑不起诉。
查看详情请点击链接进入:
http://hnzeliu.com/article/detail-601160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