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扫黑除恶大形势下,涉黑涉恶案件辩护出一丁点效果,很难很难,甚至大部分的辩护,会遭致报复性从重判决,就是所谓的的不服就重判。本案辩方认为明显无罪的案件,辩护效果是螺丝壳里做道场一样,具体为:一、侦查阶段的近20起敲诈勒索在审查起诉阶段打掉了,检察院未指控去法院。二、指控徐乾某的11起强迫交易,未指控为3年以上的法定刑,而是指控为3年以下的法定刑。三、指控王龙某的强迫交易罪主犯,判决为从犯。四、数罪并罚后的综合总刑期是大方县众多黑恶案件中最轻的刑期了。
徐乾某的辩护人湖南择流律师事务所聂昭洪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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