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择流刑辩团队第427个有效辩护案例,2021年度第11个有效辩护案例,第67个无罪不起诉案例,故意伤害罪第45个有效辩护案例。
朱崔某故意伤害案辩护效果体现在:
1、刑事拘留后第11天争取到取保候审。朱某涉嫌故意伤害罪,致一人轻伤二级,2021年1月7日被浙江省温州市公安局鹿城区分局刑事拘留,同年1月18日争取到取保候审,重获自由。
2、争取到了不起诉。2021年3月24日,鹿城区人民检察院决定对朱崔某不起诉,朱崔某在案发之前有被行政拘留的劣迹。
朱崔某辩护人湖南远达律师事务所蒋德聪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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