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择流刑辩团队第575个有效辩护案例,2022年度第71个有效辩护案例,第106个无罪不起诉(含撤销案件)有效辩护案例,诈骗罪第91个有效辩护案例。
王某涉嫌诈骗罪一案辩护效果体现在:
1,争取到了不起诉。王某涉嫌诈骗罪,因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湖南省某某市某某区人民检察院于2022年12月某日退回湖南省某某市公安局某某区公安分局补充侦查,公安机关补充侦查完毕,于2022年12月某日重报回检,2022年12月某日某某市某某区人民检察院经审查并退回补充侦查,仍然认为犯罪嫌疑人王某的诈骗金额不能锁定,该团伙的诈骗短信发送数量不能确定,现有证据不能证明其是否达到了诈骗罪的追诉标准,不符合起诉条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五条第四款的规定,决定对王某不起诉。
2,在审查批捕阶段就争取到了取保候审。王某涉嫌诈骗罪,2022年6月某日被某某市公安局某某区分局刑事拘留,2022年8月某日因某某市某某区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2022年8月某日被某某市公安局某某分局取保候审。王某实际羁押时间较短,较快地重新获得了自由。
王某辩护人湖南择流律师事务所聂梦圆律师,王逸鸿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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