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择流刑辩团队第446个有效辩护案例,2021年度第30个有效辩护案例,第74个无罪不起诉案例,盗窃罪第67个有效辩护案例。
刘某涉嫌盗窃案辩护效果体现在:
1、争取到了取保候审。刘某涉嫌盗窃罪,2020年11月25日被浙江省温州市公安局鹿城区分局刑事拘留,同年12月23日争取到取保候审,刘某重获自由。2、争取到了不起诉。刘某有盗窃前科,本案涉嫌4次入户盗窃,经争取,鹿城区人民检察院认为刘某盗窃情节轻微,可以免于刑事处罚,2021年6月10日决定对刘某不起诉。
刘某辩护人湖南择流刑辩团队蒋德聪律师,曾宪扬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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