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择流刑辩团队第467个有效辩护案例,2021年度第51个有效辩护案例,上诉改判案件第12个有效辩护案例,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第4个有效辩护案例。
周志某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上诉案辩护效果体现在:
1、主犯改判为从犯。
一审广东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认定周志某为主犯,二审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认定为从犯。
2、刑期减少2年6个月。
一审周志某被判6年有期徒刑,2021年9月7日上诉二审改判为有期徒刑3年6个月,减少判了2年6个月有期徒刑。
周志某辩护人湖南择流刑辩团队曾宪扬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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