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择流刑辩团队第540个有效辩护案例,2022年度第36个有效辩护案例,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第23个有效辩护案例。
李文某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辩护效果体现在:
1,第二次开庭中为李文某争取到了认定从犯。
李文某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罪,于2021年4月28日被浙江省温州市公安局鹿城区分局刑事拘留,同年6月4日逮捕。起诉书指控李文某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金额318846元,情节严重,起点刑期三年以上。经过第一次开庭后,在第二次开庭中为李文某争取到认定为从犯。
2,为李文某争取到了较大幅度地减轻处罚。公诉人对李文某的量刑建议为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到二年六个月,鹿城区人民法院最终于2022年6月16日在量刑幅度的最低起点上对李文某轻判。
3,为李文某争取到了较低额度的罚金。比对涉案情节和刑期,六千元的罚金算较低的额度了,体现了法庭对其贫困家境的人文关怀,是对被告人及辩护人诉求的温情回应。
李文某辩护人湖南择流刑辩团队蒋德聪律师,曾宪扬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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