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择流刑辩团队第509个有效辩护案例,2022年度第5个有效辩护案例,容留卖淫罪介绍卖淫罪第15个有效辩护案例。
张某涉嫌容留、介绍卖淫罪辩护效果体现在:
判决刑期轻于认罪认罚的刑期。张某涉嫌容留、介绍卖淫案,2021年7月5日被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公安分局刑事拘留,我们律师介入时,案件已经到了鹿城区法院,张某已经在之前的辩护律师见证下,签了认罪认罚具结书,认可检方指控的非法获利5万多元,认可5年2个月的量刑建议,辩护律师经过在法院阅卷后,认为指控5万多元的获利证据不足,经沟通,检察院变更了起诉书,调低了指控金额为4万7千余元,又重新做了认罪认罚具结书,之前签的5年2月刑期的具结书作废,开庭过程中,经过争取,检察院又在调低后的量刑建议3年8月的基础上,再次调低2个月刑期,2022年1月27日,鹿城区法院判处张某有期徒刑3年6个月,和第一次5年2个月的刑期相比,少判了20个月。
张某辩护人湖南择流律师事务所聂昭洪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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