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择流刑辩团队第728个有效辩护案例,2024年度第64个有效辩护案例,上诉改判第35个有效辩护案例,上诉发回重审第15个有效辩护案例,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第10个有效辩护案例。
王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一案的辩护效果体现在:
1,上诉争取到发回重审。
王某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2024年05月31日原一审法院湖南省常德市武陵区人民法院以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判处王某有期徒刑13年8个月,王某不服上诉至常德市中级人民法院,2024年09月19日常德市中级人民法院对王某案进行了开庭审理,2024年10月10日,常德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原判部分事实认定不清,且程序违法,撤销原判,发回武陵区人民法院重审。
王某的二审辩护人聂昭洪律师,湖南择流律师事务所聂梦圆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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