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6-9575-0368

按罪名成功案例

位置:首页 > 按罪名成功案例 > 十一.故意杀人罪成功案例

16.陈自某故意杀人判缓刑

时间:2019-12-06 来源:原创 浏览量:1960

陈自某犯故意杀人罪,先取保候审后乐清法院判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杀人未遂被认定为杀人中止(171124)





陈自某01陈自某02陈自某03陈自某04陈自某05陈自某06陈自某07陈自某08微信图片_20191203150645

按罪名成功案例

24小时服务热线:

136-9575-0368

Copyright © 2023 湖南择流律师事务所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先导路179号湘江时代商务广场A2栋20层2003室    营业执照查阅   网站地图    湘ICP备19025380号-1
技术支持:竞网智赢

手机咨询

136-9575-0368

微信号

微信号

微信号

手机端

手机站二维码

手机站二维码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