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首页 > 按罪名成功案例 > 一.不起诉无罪案例
龙森某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罪,2019年4月2日被温州永嘉县公安局刑事拘留,经专业律师依法争取,同年4月15日取保候审重获自由,同年8月30日,浙江温州永嘉县检察院认为龙森某情节轻微对龙某不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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