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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马祥某聚众斗殴起诉时不指控涉恶获轻判

时间:2021-06-24 来源:原创 浏览量:1340

湖南择流刑辩团队第448个有效辩护案例,2021年度第32个有效辩护案例,涉黑涉恶第17个有效辩护案例,聚众斗殴罪第19个有效辩护案例。

马祥某聚众斗殴罪辩护效果体现在:

1,侦查阶段的涉恶指控在审查起诉阶段被辩护掉。

2,庭审中为马祥某争取到多项检察院未认定的从轻情节,

3,法院量刑比检察院的量刑建议少六个月。马祥某涉嫌聚众斗殴罪,2020年12月16日被浙江省宁波市慈溪市公安局刑事拘留,慈溪市人民检察院指控马祥某持械聚众斗殴,建议对马祥某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八个月,经辩护,检方的量刑建议未被法院釆纳,2021年6月18日慈溪市人民法院判处马祥某有期徒刑三年二个月,比原量刑建议少六个月。

 

马祥某辩护人湖南择流刑辩团队曾宪扬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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