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择流刑辩团队第448个有效辩护案例,2021年度第32个有效辩护案例,涉黑涉恶第17个有效辩护案例,聚众斗殴罪第19个有效辩护案例。
马祥某聚众斗殴罪辩护效果体现在:
1,侦查阶段的涉恶指控在审查起诉阶段被辩护掉。
2,庭审中为马祥某争取到多项检察院未认定的从轻情节,
3,法院量刑比检察院的量刑建议少六个月。马祥某涉嫌聚众斗殴罪,2020年12月16日被浙江省宁波市慈溪市公安局刑事拘留,慈溪市人民检察院指控马祥某持械聚众斗殴,建议对马祥某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八个月,经辩护,检方的量刑建议未被法院釆纳,2021年6月18日慈溪市人民法院判处马祥某有期徒刑三年二个月,比原量刑建议少六个月。
马祥某辩护人湖南择流刑辩团队曾宪扬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