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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刘美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获轻判

时间:2021-07-11 来源:原创 浏览量:983

湖南择流刑辩团队第452个有效辩护案例,2021年度第36个有效辩护案例,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第2个有效辩护案例。

刘美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辩护效果体现在:

1、批准逮捕后争取到取保候审。刘美某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于2020年11月18日被浙江省台州市温岭市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12月25日被批准逮捕,2021年5月17日,温岭市人民法院决定对刘美某取保候审,刘美某重获自由。

2、刑期争取到实报实销。刘美某提供的银行卡给他人实施网络违法犯罪活动,银行卡走帐的违法金额9100万元以上,2021年6月29日,温岭市人民法院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判处刘美某有期徒刑6个月,刑期的截止日期为2021年5月17日,和刘美某的取保候审日期为同一天,刘美某关多久就判多久,不多一日,刘美某刑期是同案犯中刑期最轻的一个。

 

刘美某辩护人湖南择流刑辩团队曾宪扬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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