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择流刑辩团队第460个有效辩护案例,2021年度第44个有效辩护案例,第78个无罪不起诉案例,窃取收买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罪第4个有效辩护案例,妨害信用卡管理罪第4个有效辩护案例。
郭晓某涉嫌收买信用卡信息罪辩护效果体现在:
1、争取到了取保候审。
郭晓某涉嫌收买信用卡信息罪,2020年12月9日被浙江省温州市公安局鹿城区分局刑事拘留,2021年1月14日,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郭晓某,郭晓某取保候审重获自由。
2、争取到了不起诉。
2021年7月23日,鹿城区人民检察院决定对郭晓某不起诉,郭晓某终于人生不留污点。
鹿城区人民检察院认为,经退回补充侦查,仍然认为现有证据不足以证明郭晓某存在收买信用卡信息行为,郭晓某的行为涉嫌妨害信用卡信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现有证据也不足以证实郭晓某的非法持有信用卡的数量达到构罪标准,不符合起诉条件。
郭晓某辩护人湖南择流律师事务所聂梦圆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