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择流刑辩团队第508个有效辩护案例,2022年度第4个有效辩护案例,诈骗罪第74个有效辩护案例,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第15个有效辩护案例。
朱一某涉嫌诈骗罪辩护效果体现在:
1、重罪名诈骗罪改为了轻罪名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2、比认罪认罚的量刑建议少判1个月。
朱一某涉嫌诈骗罪,2021年7月20日被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7月26日被批准逮捕,提供银行卡用于诈骗,卡内诈骗金额353223元,导致被诈骗人自杀身亡的严重后果,认罪认罚签的是10个月,经开庭辩护又少判1个月,2022年1月25日,闽侯县人民法院以帮信罪判处朱一某有期徒刑9个月。
朱一某辩护人湖南择流刑辩团队曾宪扬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