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6-9575-0368

按罪名成功案例

位置:首页 > 按罪名成功案例 > 九.组织协助组织强迫卖淫罪成功案例

28.彭晓某组织卖淫罪获轻判

时间:2023-03-01 来源:原创 浏览量:712

湖南择流刑辩团队第583个有效辩护案例,2023年度第8个有效辩护案例,组织卖淫罪第28个有效辩护案例。

彭晓某组织卖淫罪一案辩护效果体现在:

1,辩护人坚持作无罪辩护,当事人不认罪不认罚,法院判的刑期比检察院的量刑建议少2个月。

彭晓某涉嫌组织卖淫罪,辩护人坚持作无罪辩护,彭晓某不认罪不认罚,望城区人民检察院建议判处彭晓某有期徒刑6年,望城区人民法院于2023年2月22日判处彭晓某有期徒刑5年10个月,比检察院的量刑建议少2个月。法院没有因为辩护人、当事人坚持无罪辩护、无罪辩解而报复性地重判,反而低于公诉机关的量刑建议量刑,充分体现了勇于作无罪辩护的积极意义。

2,被告人对自己不利的供述被辩护人辩护为不存在。彭晓某供述有从同案犯处获得5000元油费,此类案件一般会被法院认定为被告人有违法所得,但望城区人民法院采纳辩护人意见,认为在案没有证据证实彭晓某获利。

3,重罪也争取到了取保候审。

彭晓某涉嫌组织卖淫罪,于2021年8月8日被湖南省长沙市公安局望城区分局取保候审,于2021年10月18日被执行逮捕,重罪获得取保候审机会,给了当事人及家属寻求更佳辩护的时空。


彭晓某辩护人湖南择流律师事务所王逸鸿律师。


581彭晓某_页面_01

581彭晓某_页面_02

581彭晓某_页面_03

581彭晓某_页面_04

581彭晓某_页面_05

581彭晓某_页面_06

581彭晓某_页面_07

581彭晓某_页面_08

581彭晓某_页面_09

581彭晓某_页面_10

581彭晓某_页面_11

581彭晓某_页面_12

581彭晓某_页面_13

581彭晓某_页面_14

581彭晓某_页面_15

581彭晓某_页面_16

微信图片_20201201185535


按罪名成功案例

24小时服务热线:

136-9575-0368

Copyright © 2023 湖南择流律师事务所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先导路179号湘江时代商务广场A2栋20层2003室    营业执照查阅   网站地图    湘ICP备19025380号-1
技术支持:竞网智赢

手机咨询

136-9575-0368

微信号

微信号

微信号

手机端

手机站二维码

手机站二维码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