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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姜少某诈骗判缓刑

时间:2019-12-19 来源:原创 浏览量:2282

姜少某犯诈骗罪,2019年3月14日被浙江省台州市公安局椒江分局拘留,同年4月12日争取到取保候审,姜少某在参与诈骗期间,诈骗金额2.78亿元,金额特别巨大,法定刑在10年以上有期徒刑,经择流刑辩律师辩护,同年11月25日椒江区人民法院采纳辩护意见,对姜少某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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