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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潘玉某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判缓刑

时间:2020-01-01 来源:原创 浏览量:2173

第13例   潘玉某犯贩卖淫秽物品牟利罪,贩卖淫秽视频6690部,有未遂情节,系情节

特别严重,法定刑为10年以上,2018年1月10日刑拘,7月23日永康市人民法院

判处潘玉某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180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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