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择流刑辩团队第514个有效辩护案例,2022年度第10个有效辩护案例,开设赌场罪第47个有效辩护案例。
程某涉嫌开设赌场案辩护效果体现在:
1、指控程某违法所得的认定从33万余元,法院认定的违法所得只有5000元。
程某涉嫌开设赌场罪,2021年3月13日被岳池县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4月17日被岳池县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2022年2月23日判决。
岳池县人民检察院指控程某在本案中的提现金额为230万余元,比本案中的其他被告人高出一百多万,系本案中提现金额最多的被告人;指控程某违法所得33万余元,辩护人提出程某是否获利33万元从证据的角度出发存在诸多疑点,经辩护,法庭最终只认定程某违法所得为5000元。
2、程某在本案中没有退赃一分钱,反而获得轻判,退赃积极的却判得重一点。
本案第一被告人黄某退缴27.2万元,第二被告人曹金某退缴13万元,最后刑期是4年有期徒刑。
本案第三被告人周洋某与程某的量刑建议一样是3-4年,周洋某在庭前退缴了10万元,程某一分未退,最后周洋某判刑4年有期徒刑,而程某却以量刑建议最低3年判决。
在办案过程中,诸多家属会认为尽早退赃可以获得轻判,但一次次实战中印证择流刑辩团队的判断:并不是钱退得越多就判得越轻,反而有些案件退得越多最后判得越重。退赃讲究时间节点,在公安阶段或者审查起诉阶段,赃款能否以后被法院认定,能认定的金额会是多少尚处于不确定状态,如果这个时间段按照公安机关或者检察机关的要求,家属去退赃,一旦退的金额大于以后法院认定的金额,就可能会出现好心帮倒忙的结果,法院的量刑和认定的赃款多少是呈正相关的,认定的赃款金额越大,判的刑期相应一般会重一点,比如本案程某和其他被告人一样,家属帮助退赃10万元,法院还会认定赃款金额只有5000元吗?故要根据证据情况综合判断。如本案中的程某,若一开始不顾证据情况盲目根据检方的指控金额退缴,刑期可能也会同周洋某一样判到4年。
程某辩护人湖南择流律师事务所聂梦圆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