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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陈旭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发回重审

时间:2023-05-28 来源:原创 浏览量:773

湖南择流刑辩团队第603个有效辩护案例,2023年度第28个有效辩护案例,上诉改判第22个有效辩护案例,上诉发回重审第8个有效辩护案例,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第31个有效辩护案例。


陈旭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上诉案辩护效果体现在:


上诉争取到了发回重审。

陈旭某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2022年6月12日被福建省宁德市公安局蕉城区分局刑事拘留,指控陈旭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金额350余万,陈旭某有前科,2023年3月31日,蕉城区人民法院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陈旭某有期徒刑3年7个月。


陈旭某上诉后,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釆纳辩护人意见,认为一审判决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可能影响公正审判,于2023年5月15日,裁定撤销原判,将陈旭某案件发回宁德市蕉城区人民法院重审。


陈旭某辩护人湖南择流律师事务所聂昭洪律师,聂梦圆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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