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择流刑辩团队第709个有效辩护案例,2024年度第45个有效辩护案例,第126个不起诉有效辩护案例,诈骗罪第116个有效辩护案例。
袁光某涉嫌诈骗罪一案的辩护效果体现在:
1,争取到了取保候审。
袁光某涉嫌诈骗罪,指控诈骗金额30万,于2023年04月28日被湖南省岳阳市临湘市公安局刑事拘留,2023年06月02日取保候审。
2,争取到了不起诉。
2024年07月31日,临湘市人民检察院认为:经本院审查并退回补充侦查,本院仍然认为临湘市公安局认定的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现有证据一不能证实肖某因袁光某、李朝某的行为产生错误认识进而造成财产损失,二不能证实某某政府基于错误认识处分30万元网箱补偿款,三不能证实袁光某、李朝某对其二人分得的16万元补偿款具有非法占有目的,不符合起诉条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五条第四款的规定,决定对袁光某不起诉。
袁光某的辩护人湖南择流律师事务所聂梦圆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