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择流刑辩团队第716个有效辩护案例,2024年度第52有效辩护案例,第130个不起诉有效辩护案例,敲诈勒索罪第14个有效辩护案例。
柏某涉嫌敲诈勒索罪辩护效果体现在:
争取到在刑事拘留20天内公安机关无罪撤销案件。
柏某涉嫌敲诈勒索罪,于2024年08月03日被浙江省温州市乐清市公安局刑事拘留。
2024年08月20日辩护律师为柏某写了请求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法律意见书,乐清市公安于次日即采纳辩护人意见,认为柏某无敲诈勒索犯罪事实,不应追究柏某的刑事责任,2024年08月22日即决定对柏某终止侦查,柏某得以无罪释放。从刑拘到无罪释放共20天时间。
柏某的辩护人湖南择流律师事务所杨振中律师,王逸鸿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