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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5.彭某某涉嫌盗窃罪取保候审后争取到不起诉

时间:2024-11-07 来源:原创 浏览量:163

湖南择流刑辩团队第736个有效辩护案例,2024年度第72个有效辩护案例,第135个不起诉有效辩护案例,盗窃罪第95个有效辩护案例。

 

彭某某涉嫌盗窃罪一案的辩护效果体现在:

 

1,争取到了取保候审。
彭某某涉嫌多次盗窃,于2024年09月06日被浙江省温州市乐清市公安局刑事拘留,2024年10月05日取保候审,彭某某重获自由。

 

2,争取到了不起诉。
2024年11月06日,乐清市人民检察院采纳辩护人辩护意见,认为彭某某不需要判处刑罚,决定对彭某某不起诉。

 

彭某某的辩护人湖南择流刑辩团队蒋德聪律师,

 

湖南择流律师事务所聂梦圆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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