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6-9575-0368

按罪名成功案例

位置:首页 > 按罪名成功案例 > 一.不起诉无罪案例

130.柏某涉嫌敲诈勒索罪终止侦查撤销案件

时间:2024-08-23 来源:原创 浏览量:84

湖南择流刑辩团队第716个有效辩护案例,2024年度第52有效辩护案例,第130个不起诉有效辩护案例,敲诈勒索罪第14个有效辩护案例。

 

柏某涉嫌敲诈勒索罪辩护效果体现在:

 

1,争取到在刑事拘留20天内公安机关无罪撤销案件。

柏某涉嫌敲诈勒索罪,于2024年08月03日被浙江省温州市乐清市公安局刑事拘留。

2024年08月20日辩护律师为柏某写了请求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法律意见书,乐清市公安于次日即采纳辩护人意见,认为柏某无敲诈勒索犯罪事实,不应追究柏某的刑事责任,2024年08月22日即决定对柏某终止侦查,柏某得以无罪释放。从刑拘到无罪释放共20天时间。

 

柏某的辩护人湖南择流律师事务所杨振中律师,王逸鸿律师。

 


按罪名成功案例

24小时服务热线:

136-9575-0368

Copyright © 2023 湖南择流律师事务所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先导路179号湘江时代商务广场A2栋20层2003室    营业执照查阅   网站地图    湘ICP备19025380号-1
技术支持:竞网智赢

手机咨询

136-9575-0368

微信号

微信号

微信号

手机端

手机站二维码

手机站二维码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