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6-9575-0368

按律师成功案例

位置:首页 > 按律师成功案例 > 曾宪扬律师成功案例

52.林艺某协助组织卖淫罪获轻判

时间:2022-01-06 来源:原创 浏览量:546

湖南择流刑辩团队第480个有效辩护案例,2021年度第64个有效辩护案例,协助组织卖淫罪第18个有效辩护案例。

林艺某涉嫌协助组织卖淫罪辩护效果体现在:

1、刑期相对较轻的7个月有期徒刑。

林艺某涉嫌协助组织卖淫罪,2021年4月29日被浙江省温州市平阳县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10月27日平阳县人民法院以协助组织卖淫罪判处林艺某有期徒刑7个月,判决后一个月内即同年11月27日刑满释放,相当于实报实销的刑期。

2、签署认罪认罚后律师反悔,又重签认罪认罚,量刑建议得以调低1个月。

林艺某案于2021年8月23日,控辩双方以及被告人林艺某依法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量刑建议是8个月,第一次开庭辩方对之前签署的8个月刑期的认罪认罚反悔,后又重新见证林艺某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量刑建议调低为7个月,比原来的8个月少了一个月,平阳县人民法院的判决书也是釆纳了调低后的量刑建议。

从此案辩护实战经验来看,实战和法律规定的并不总是一样的,对己经签署的认罪认罚具结书进行反悔,并不总是如法律规定的要增加刑期,有时反悔的结果可以是减少刑期。从本案实战效果来看,对认罪认罚反悔,最终被告人得到了量刑上的优惠,如果不反悔,则会多判1个月,当然这并不是鼓励不诚信的反悔行为,本案中,辩方反悔自己签署的认罪认罚,其思路是受到诸多实战案件中,公诉人屡屡当庭反悔认罪认罚,并屡屡导致被告人比之前的认罪认罚量刑建议判得重的启发,既然控方经常反悔,从对等原则出发,辩方也可以偶尔学习公诉人的以其人之道 还治其人之身,虽有风险但偶尔也可以受益。

 

林艺某辩护人湖南择流律师事务所聂昭洪律师,湖南择流刑辩团队曾宪扬律师。

 

查看案件详情请点击:

http://hnzeliu.com/article/detail-6055623.html


微信图片_20201201185535


按罪名成功案例

24小时服务热线:

136-9575-0368

Copyright © 2023 湖南择流律师事务所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先导路179号湘江时代商务广场A2栋20层2003室    营业执照查阅   网站地图    湘ICP备19025380号-1
技术支持:竞网智赢

手机咨询

136-9575-0368

微信号

微信号

微信号

手机端

手机站二维码

手机站二维码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