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择流刑辩团队第525个有效辩护案例,2022年度第21个有效辩护案例,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第20个有效辩护案例。
李光某某涉嫌帮助信罪网络犯罪活动罪辩护效果体现在:
1、判决刑期比认罪认罚刑期少判1个月。
李光某某于2022年12月4日被湖南省长沙市长沙县公安局刑事拘留,李光某介绍二人用银行卡并进行刷脸,帮助转帐支付金额150余万元,李光某于2022年1月20日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量刑建议为有期徒刑10个月,辩护人开庭辩护过程中,对认罪认罚进行反悔,公诉人庭后调整了量刑建议,在原来的量刑建议基础上调低1个月刑期,调整后的量刑建议为9个月有期徒刑,2022年4月2日,长沙县人民法院判处王文某有期徒刑9个月,比原来认罪认罚的量刑建议少了1个月,少判的刑期虽然只有区区1个月,但也算是虎口夺食了。
2、用银行卡刷脸帮助转帐支付的行为,很多法院判决为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该罪超过10万流水就是3年以上法定刑,本案指控和判决均为帮信罪,可以算是被告人比较幸运了。
3、指控李光某没有自首情节,判决李光某有自首情节。
李光某辩护人湖南择流律师事务所王逸鸿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