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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张少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获轻判

时间:2023-04-14 来源:原创 浏览量:584

湖南择流刑辩团队第592个有效辩护案例,2023年度第17个有效辩护案例,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第37个有效辩护案例。

张少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一案辩护效果体现在:

1,争取到比检察院量刑建议少2个月判刑,且刑期相对较轻。

浙江省温州市平阳县人民检察院指控张少某涉嫌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在2023年1月18日的量刑建议书中,建议判处张少某有期徒刑11个月,平阳县人民法院采纳辩护人的辩护意见,判处张少某有期徒刑9个月,比检察院的量刑建议少2个月。

2,被批准逮捕之后且系累犯的情况下,争取到了取保候审。

张少某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系累犯。于2021 年 9 月 17 日被平阳县公安局抓获,次日被刑事拘留,同年 10 月 19 日被逮捕,同年 12 月 16 日被取保候审,2022 年 3 月 9 日被继续取保候审,2023 年 2 月 14 日被继续取保候审。判决前争取到取保候审,重获自由。

 

张少某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辩护律师:湖南择流律师事务所杨振中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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