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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鲁某盗窃罪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获轻判

时间:2022-01-08 来源:原创 浏览量:1556

湖南择流刑辩团队第494个有效辩护案例,2021年度第78个有效辩护案例,盗窃罪第73个有效辩护案例,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第11个有效辩护案例,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第9个有效辩护案例。

鲁某涉嫌盗窃罪、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辩护效果体现在:

1、指控的盗窃未遂,经辩护,法院认定为盗窃预备。

鲁某涉嫌盗窃罪等三个罪名,2021年4月28日被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公安分局刑事拘留,同年12月10日被晋安区人民法院未釆纳晋安区人民检察院所指控的盗窃未遂的公诉意见,釆纳了辩护人认为的盗窃预备的意见。

2、签了认罪认罚具结书后开庭当庭反悔,少判2年左右。

鲁某在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在律师见证下签了认罪认罚具结书,量刑建议为5年以上7年以下,开庭时,律师对罪名、证据、犯罪金额和刑期等全面发表辩护意见,对认罪认罚全面反悔,按照法律规定,对认罪认罚反悔的,要取消之前因为认罪认罚己从轻的量刑优惠,量刑会加重,但是在实战中,鲁某案件判决的刑期为4年,不认罪不认罚辩护后的刑期相比较原来认罪认罚的刑期少了2年。

 

鲁某辩护人湖南择流刑辩团队蒋德聪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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