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择流刑辩团队第546个有效辩护案例,2022年度第42个有效辩护案例,盗窃罪第78个有效辩护案例,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第5个有效辩护案例。
陈某涉嫌盗窃罪辩护效果体现在:
1、重罪名盗窃罪改为轻罪名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罪。
陈某涉嫌盗窃罪,2021年3月14日被江苏省徐州市铜山区公安分局刑事拘留,指控盗窃金额142万,属于盗窃金额巨大,铜山区人民检察院对陈某的量刑建议为有期徒刑13年,2021年10月13日第一次开庭,辩护人做无罪辩护,开庭之后,检方依法变更了指控的罪名,重罪名盗窃罪变更指控为轻罪名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变更后的罪名法定刑为3年以上至7年以下。轻了三分之二。2022年6月21日第二次开庭审理。
2、铜山区人民检察院对陈某量刑建议有期徒刑13年,铜山区法院于2022年7月8日判陈某有期徒刑4年,和量刑建议比较少判了9年。
3、传统的看似简单的盗窃罪,检察院的指控也是不一定正确的,有时也会弄错,刑辩律师应该有质疑一切指控的精神,这样才不至于错过为被告人争取轻判或者不判刑的机会。
陈某辩护人湖南择流律师事务所聂昭洪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