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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择流刑辩团队第281个取保候审案例,2022年第18个取保候审案例。
刘康某因涉嫌诈骗罪,于2021年5月31日被湖南省长沙市长沙县公安局刑事拘留2021年6月29日经长沙县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2021年6月30日由长沙县公安局执行逮捕,长沙县人民法院于2022年11月30日对刘康某取保候审,刘康某重获自由。
刘康某辩护人湖南择流律师事务所聂昭洪律师,王逸鸿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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