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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章雪某敲诈勒索罪获减轻处罚

时间:2022-12-16 来源:原创 浏览量:299

南择流刑辩团队第570个有效辩护案例,2022年度第66个有效辩护案例,非法拘禁罪第14个有效辩护案例,敲诈勒索罪第12个有效辩护案例。

章雪某非法拘禁罪敲诈勒索罪一案的辩护效果体现在:

1,批准逮捕之后作无罪辩护仍然争取到了取保候审。章雪某涉嫌非法拘禁罪,于2021年9月8日被浙江省温州市公安局瓯海区分局抓获,2021年9月9日被处行政拘留五日(执行期限自2021年9月9日至同月14日)并处罚款200元,于2022年2月22日归案并被刑事拘留,2022年3月8日被逮捕,章雪某和辩护人都坚持作无罪辩护,也于2022年8月30日为章雪某争取到取保候审。

2,争取到了在量刑建议之下判刑。公诉机关对章雪某的量刑建议为有期徒刑一年,法院采纳辩护人的辩护意见,对章雪某减轻处罚。瓯海区人民检察院指控章雪某涉嫌敲诈勒索,数额巨大,法定刑为三年以上。章雪某不认罪不认罚,也为其争取到了减轻处罚,所判刑期较轻。瓯海区人民检察院以瓯检刑诉〔2022〕432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章雪某犯非法拘禁罪,于2022年6月2日向瓯海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后于2022年10月28日以瓯检刑变诉〔2022〕30号变更起诉决定书向瓯海区人民法院变更指控被告人章雪某犯敲诈勒索罪(未遂)。2022年11月30日瓯海区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章雪某敲诈勒索他人财物,数额巨大,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其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但系犯罪未遂。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鉴于被告人章雪某系未遂犯,又有自首情节,结合本案具体案情,予以减轻处罚。公诉机关的量刑建议过高,予以调整。被告人章雪某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十六日,并处罚金2000元。

3,争取到了实报实销的有利判决结果。湖南择流刑辩团队一贯坚持在每一阶段为当事人争取尽量多的利益。本案为当事人争取到实报实销的刑期,而且是非常少见的六个月十六天,刑期比判决之前羁押的日期不多一天,当事人取保候审后不用再收押,取得了较满意的辩护效果。

 

章雪某辩护人湖南择流律师事务所杨振中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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