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择流刑辩团队第481个有效辩护案例,2021年度第65个有效辩护案例,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第18个有效辩护案例。
马盆某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辩护效果体现在:
马盆某已经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量刑建议3年4个月,马盆某在庭审中反悔,不认罪也不认罚,经辩护后,少判1年4个月,2021年11月11日广东省河源市兴金县法院判处马盆某有期徒刑2年。
指控马盆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513788元,系从犯。
今年以来,因为有几个签了认罪认罚具结书的案件,检方反悔,最后被告人刑期被加重了,我们团队试着学习检方的,在法庭上主动对己经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的,辩方主动反悔,既不认罪也不认罚,按照法律规定,对认罪认罚的反悔的应该取消认罪认罚的从轻量刑优惠,经过接连几个案件实战检验,所判刑期不但没有加重,反而均低于原先认罪认罚刑期,从这个案件看,不诚信方却可获利,实在是比较魔幻的。
马盆某辩护人湖南择流刑辩团队曾宪扬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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