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6-9575-0368

按罪名成功案例

位置:首页 > 按罪名成功案例 > 十二.故意伤害罪成功案例

33.黄春某故意伤害获轻判8月

时间:2019-12-03 来源:原创 浏览量:1367

黄春某犯故意伤害罪,持械致二人二处轻伤二级,未成年为赔偿,慈溪市法院判8个月有期徒刑(180410)

黄春某01z黄春某03黄春某04黄春某05微信图片_20191203150645

按罪名成功案例

24小时服务热线:

136-9575-0368

Copyright © 2023 湖南择流律师事务所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先导路179号湘江时代商务广场A2栋20层2003室    营业执照查阅   网站地图    湘ICP备19025380号-1
技术支持:竞网智赢

手机咨询

136-9575-0368

微信号

微信号

微信号

手机端

手机站二维码

手机站二维码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