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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罗泰某故意伤害不起诉

时间:2021-06-24 来源:原创 浏览量:2198

湖南择流刑辩团队第450个有效辩护案例,2021年度第34个有效辩护案例,第75个无罪不起诉案例,故意伤害罪第47个有效辩护案例。

罗泰某故意伤害罪辩护效果体现在:

1、批准逮捕后争取到取保候审。罗泰某涉嫌故意伤害罪,致一人二处轻伤二级,于2019年8月22日被福建省泉州市南安市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9月5日批准逮捕,2020年1月15日争取到取保候审,罗泰某重获自由。

2、争取到了不起诉。2021年6月23日,南安市人民检察院认为罗泰某犯罪较轻,可以免除刑罚,决定对罗泰某不起诉。

 

罗泰某辩护人湖南择流刑辩团队蒋德聪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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