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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罗新某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上诉发回重审

时间:2024-08-23 来源:原创 浏览量:174

湖南择流刑辩团队第709个有效辩护案例,2024年度第45个有效辩护案例,上诉改判第32有效辩护案例,上诉发回重审第13有效辩护案例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第2个有效辩护案例。

 

罗新某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上诉一案的辩护效果体现在:


1,在有前科的情况下一审期间争取到了取保候审。

罗新某曾因犯假冒注册商标罪于2020年10月27日被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缓刑考验期自2020年11月10日起至2023年11月09日止)。因涉嫌犯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于2022年06月06日被广东省东莞市公安局取保候审。


2,上诉争取到了发回重审。

广东省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审理广东省东莞市第二市区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罗新某犯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一案,于2024年01月05日作出(2023)粤1972刑初3474号刑事判决。原审被告人罗新某不服,提出上诉。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移送东莞市人民检察院阅卷。现已审理终结。

2024年08月02日,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原审判决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一、撤销广东省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2023)粤1972刑初3474号刑事判决。

二、本案发回广东省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重新审判。

 

2024年上半年法院审结案件数据:

 

审结刑事一审案件54.5万件,同比增长10.88%;

刑事一审服判息诉率为88.68%,同比上升2.61个百分点;

刑事一审裁判被改判发回重审率为1.65%,同比下降0.22个百分点。

 

解读:

 

上诉案件比率:11.32%

上诉案件数量:61694件(换算后)

 

二审改判发回:1.65%

改判发回案件数量:1018件

 

结论:

 

刑事案件,能发回重审就得磕头,能改判得磕出血来。

(一个宣告无罪的没有?)

 

罗新某的辩护人聂昭洪律师,湖南择流律师事务所王逸鸿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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