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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周仲某非法采矿罪适用缓刑

时间:2023-11-19 来源:原创 浏览量:697

湖南择流刑辩团队第635个有效辩护案例,2023年度第60个有效辩护案例,第193个适用缓刑有效辩护案例,非法采矿罪第2个有效辩护案例。

 

周仲某涉嫌非法采矿罪一案的辩护效果体现在:

 

1,争取到了适用缓刑。

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人民检察院指控:周仲某违反矿产资源管理法规,未取得海砂开采海域使用权证、采矿许可证,与他人事先通谋,运输、销售非法采挖的海砂,涉案海砂价值人民币200万余元(人民币,下同),情节特别严重,应当以非法采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辩护人聂昭洪律师为周仲某作无罪辩护,椒江区人民法院于2023年9月28日以非法采矿罪判处周仲某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

 

2,争取到了取保候审。

周仲某涉嫌非法采矿罪,于2021年1月12日被台州海警局刑事拘留,2021年2月9日转为取保候审。2022年2月9日,被台州市椒江区人民检察院取保候审。取保候审到期后,经椒江区人民法院决定,予以继续取保候审。周仲某实际羁押期间相对较短。

 

周仲某的辩护人湖南择流律师事务所聂昭洪律师。

 

查看案件详情请点击:

http://hnzeliu.com/article/detail-609617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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