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择流刑辩团队第44个有效辩护案例,2014年度第10个有效辩护案例,上诉改判第5个有效辩护案例,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第1个有效辩护案例,介绍卖淫罪第4个有效辩护案例,聚众斗殴罪第1个有效辩护案例,寻衅滋事罪第2个有效辩护案例,非法拘禁罪第3个有效辩护案例,开设赌场罪第2个有效辩护案例。
吴某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等罪一案的辩护效果体现在:
吴某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介绍卖淫罪、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非法拘禁罪、开设赌场罪上诉从轻改判。
吴某的辩护人聂昭洪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