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择流刑辩团队第401个有效辩护案例,2020年度第48个有效辩护案例,第62个无罪不起诉案例,盗窃罪第59个有效辩护案例。
陆礼某辩护效果体现在:
1、羁押第27天争取到取保候审。2019年11月23日被福建省泉州市晋江市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12月20日取保候审重获自由。
2、2020年10月22日晋江市检察院以其他证据不足决定对陆礼某不起诉。
3、本案公安机关立案以盗窃罪(11864元)对陆礼某刑事拘留,以非法获取计算机系统数据罪移送审查起诉,经团队律师辩护,最后结果是两个罪名均未成立。
陆礼某盗窃案辩护律师湖南择流律师事务所聂昭洪律师,湖南远达律师事务所曾宪扬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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