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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4.龙某诈骗罪适用缓刑

时间:2023-04-09 来源:原创 浏览量:1031

湖南择流刑辩团队第586个有效辩护案例,2023年度第11个有效辩护案例,第184个适用缓刑有效辩护案例,诈骗罪第95个有效辩护案例。

龙某诈骗罪一案辩护效果体现在:

1,争取到了认定为从犯适用减轻处罚。

龙某涉嫌诈骗罪,于2021年5月13日被湖南省长沙市公安局芙蓉区分局刑事拘留,芙蓉区人民检察院指控其涉案金额72726.01元,属于数额巨大,量刑档次是在有期徒刑3到10年之间。芙蓉区人民法院采纳辩护人意见,认定龙某为从犯,适用减轻处罚,于2023年2月28日判处龙某有期徒刑1年额2个月。

2,争取到了适用缓刑,缓刑考验期2年。

3,侦查阶段就争取到了取保候审。经有效辩护,长沙市公安局芙蓉区分局于2021年6月19日对龙某取保候审,龙某重获自由。

 

龙某辩护人湖南择流律师事务所聂梦圆律师,湖南择流刑辩团队蒋德聪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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