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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7.陈丽某故意伤害罪适用缓刑

时间:2024-03-11 来源:原创 浏览量:217

湖南择流刑辩团队第671个有效辩护案例,2024年度第7个有效辩护案例,第207个适用缓刑有效辩护案例,故意伤害罪第60个有效辩护案例。

陈丽某故意伤害罪一案的辩护效果体现在:

 

有劣迹且被批准逮捕的情况下争取到了判缓刑。

陈丽某涉嫌故意伤害罪,于2023年10月24日被浙江省温州市公安局鹿城区分局刑事拘留,2023年11月8日鹿城区人民检察院决定对陈丽某批准逮捕,陈丽某在审查起诉阶段签了认罪认罚,量刑建议为7个月有期徒刑,经开庭辩护,检察院庭后调低了2个月刑期,2024年2月4日,鹿城区人民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陈丽某拘役5个月,缓刑10个月,陈丽某重获自由。

 

陈丽某的辩护人湖南择流律师事务所杨振中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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