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择流刑辩团队第641个有效辩护案例,2023年度第66个有效辩护案例,诈骗罪第103个有效辩护案例。
关浩某诈骗罪一案的辩护效果体现在:
判决刑期轻于量刑建议1年6个月,且判决刑期相对较轻。
关浩某涉嫌诈骗罪,2020年12月12日被江苏省淮安市公安局清江浦区分局刑事拘留,淮安市人民检察院指控关浩某涉嫌诈骗罪,诈骗金额700余万,且系第一被告人。
辩护人对诈骗罪作无罪抗辩,坚持不退一文钱的赃,检察院量刑建议有期徒刑12年,第二被告人则是选择退赃300多万元,并取得被害人的谅解,2023年10月14日,历时近3年的辩护,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没退赃的关浩某有期徒刑10年6个月,判决积极退赃的刘子某有期徒刑10年,两人刑期只相差6个月。
从该案实战来看,积极退赃加上取得被害人谅解有时并不能起到实质上轻判的效果。
关浩某的辩护人湖南择流律师事务聂昭洪律,杨振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