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择流刑辩团队第659个有效辩护案例,2023年度第84个有效辩护案例,诈骗罪第106个有效辩护案例,合同诈骗罪第5个有效辩护案例。
谢某诈骗罪合同诈骗罪一案的辩护效果体现在:
重罪名诈骗罪被辩护成轻罪名合同诈骗罪。
湖南省娄底市新化县人民检察院指控谢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经辩护,2023年12月21日,新化县人民法院认为,谢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构成合同诈骗罪。公诉机关指控谢某犯诈骗罪的罪名不当,依法予以纠正,以合同诈骗罪判处谢某有期徒刑9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
谢某的辩护人湖南择流律师事务所聂昭洪律师,聂梦圆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