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择流刑辩团队第461个有效辩护案例,2021年度第45个有效辩护案例,故意伤害罪第48个有效辩护案例。
陆永某涉嫌故意伤害罪辩护效果体现在:
判决刑期比认罪认罚刑期少二个月。
陆永某涉嫌故意伤害罪,致一人轻伤二级,2021年5月29日被浙江省温州市公安局鹿城分局刑事拘留,2021年7月21日鹿城区检察院签署的认罪认罚具结书上陆永某的刑期为有期徒刑八个月,经开庭辩护,鹿城区人民法院判决陆永某有期徒刑6个月,以原来8个月的认罪认罚刑期少判2个月。
从本案实战情况来看,签了认罪认罚确定了刑期的,还是可以争取在法院进一步降低刑期的。
陆永某辩护人湖南择流刑辩团队蒋德聪律师,曾宪扬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