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择流刑辩团队第631个有效辩护案例,2023年度第56个有效辩护案例,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第38个有效辩护案例。
杜志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一案的辩护效果体现在:
1,审判阶段争取到认定为从犯,适用减轻处罚。杜志某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于 2023 年 5 月 12 日
投案,2023 年 5 月 12 日被浙江省温州市公安局鹿城区分局刑事拘留,2023年 6 月 15 日被逮捕。鹿城区人民检察院指控杜志某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未予认定为从犯,鹿城区人民法院采纳辩护人的辩护意见,认定杜志某系从犯,适用减轻处罚。
2,争取到判决的刑期比检察院二次的量刑建议都要低。鹿城区人民检察院在2023年8月11日对杜志某的量刑建议为有期徒刑3年2个月至4年,开庭后,公诉机关调整量刑,建议判处被告人杜志某有期徒刑3年至4年。鹿城区人民法院认为公诉机关的量刑建议明显不当,采纳辩护人的辩护意见,对杜志某减轻处罚,判处其有期徒刑2年4个月,比鹿城区人民检察院的二次量刑建议分别低10个月到1年8个月,8个月到1年8个月。
杜志某的辩护人湖南择流律师事务所杨振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