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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罗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获轻判

时间:2023-08-18 来源:原创 浏览量:319

湖南择流刑辩团队第619个有效辩护案例,2023年度第44个有效辩护案例,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第41个有效辩护案例。


罗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一案的辩护效果体现在:


1,被扣押的50万元争取到判决发还。湖南省娄底市娄星区人民检察院指控罗某为同案犯曾某某提供支付结算帮助,曾某某涉案金额1866220.5元,罗某被扣押的涉案支付宝内基金份额2254377.4元,娄星区人民法院采纳辩护人的辩护意见,在2023年8月2日的判决书中判决只没收其中的1754377.4元,罗某的个人合法收入50万元得以发还,控方的指控的金额被辩护少了1822660.5-1754377.4=68283.1元。


2,在审查起诉阶段争取到了取保候审。罗某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于2021年10月27日被娄星区公安分局刑事拘留,于2022年11月20日被逮捕,于2022年7月27日被娄星区人民检察院取保候审。


罗某的辩护人湖南择流律师事务所王逸鸿律师,湖南择流刑辩团队蒋德聪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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