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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丁俊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寻衅滋事罪不起诉

时间:2024-01-10 来源:原创 浏览量:1008

湖南择流刑辩团队第656个有效辩护案例,2023年度第81个有效辩护案例,第120个无罪不起诉(含撤销案件)有效辩护案例,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第5个有效辩护案例,寻衅滋事罪第24个有效辩护案例

 

丁俊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寻衅滋事罪一案辩护效果体现在:

 

1,批准逮捕后争取到取保候审。

丁俊某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寻衅滋事罪,于2023年4月18日被湖南省邵阳市隆回县公安局刑事拘留,2023年5月15日被批准逮捕,2023年6月14日被取保候审,丁俊某重获自由。

 

2,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和寻衅滋事罪,在涉嫌两罪的情况下,仍然争取到不起诉。

丁俊某侵犯公民信息罪的信息条数86554条,获利15万元,两项指标的法定刑均是3年以上7年以下,2023年12月4日,隆回县人民检察院认为丁俊某犯罪情节轻微,可以免予刑事处罚,决定对丁俊某不起诉。

 

丁俊某的辩护人湖南择流律师事务所聂昭洪律师,聂梦圆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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