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6-9575-0368

按罪名成功案例

位置:首页 > 按罪名成功案例 > 十八.寻衅滋事罪成功案例

2.吴某参加黑社会组织罪上诉从轻改判

时间:2019-12-05 来源:原创 浏览量:965

湖南择流刑辩团队第44个有效辩护案例,2014年度第10个有效辩护案例,上诉改判第5个有效辩护案例,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第1个有效辩护案例,介绍卖淫罪第4个有效辩护案例,聚众斗殴罪第1个有效辩护案例,寻衅滋事罪第2个有效辩护案例,非法拘禁罪第3个有效辩护案例,开设赌场罪第2个有效辩护案例。

 

吴某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等罪一案的辩护效果体现在:

吴某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介绍卖淫罪、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非法拘禁罪、开设赌场罪上诉从轻改判。

 

吴某的辩护人聂昭洪律师。

 


吴某。01吴某02吴某。03吴某04吴某05吴某06吴某07吴某08吴某09吴某10吴某11吴某12吴某13吴某14吴某15吴某16吴某17吴某18吴某19吴某20吴某21吴某22吴某23吴某24吴某25吴某26吴某27吴某参28吴某29吴某30吴某31吴某32吴某33吴某34吴某35吴某36吴某37吴某38吴某39吴某40吴某41吴某42吴某43吴某44吴某45吴某46吴某47吴某48吴某49吴某50吴某51吴某52吴某53吴某54吴某55吴某56吴某57

按罪名成功案例

24小时服务热线:

136-9575-0368

Copyright © 2023 湖南择流律师事务所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先导路179号湘江时代商务广场A2栋20层2003室    营业执照查阅   网站地图    湘ICP备19025380号-1
技术支持:竞网智赢

手机咨询

136-9575-0368

微信号

微信号

微信号

手机端

手机站二维码

手机站二维码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