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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8.赵紫某诈骗轻判为7年。

时间:2020-12-08 来源:原创 浏览量:641

赵紫某犯诈骗罪,2019年4月10日被福建省三明市宁化县公安局刑事拘留,宁化县检察院指控赵紫某诈骗295万元,属诈骗金额特别巨大,法定刑为10年以上有期徒刑,指控赵紫某为诈骗团队经理,系主犯,经辩护,宁化县人民法院采纳赵紫某系从犯的辩护意见,认定赵紫某为从犯,并对其减轻处罚,2020年3月3日判处赵紫某有期徒刑7年,赵紫某因辩护少判3年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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