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择流刑辩团队第746个有效辩护案例,2024年度第82个有效辩护案例,第230个适用缓刑有效辩护案例,故意伤害罪第63个有效辩护案例。
王政某故意伤害罪一案的辩护效果体现在:
1、争取到了取保候审。
王政某涉嫌故意伤害罪,于2024年10月08日被浙江省台州市温岭市公安局刑事拘留,2024年11月04日,温岭市人民检察院决定对王政某不批准逮捕,王政某取保候审,重获自由。
2、有两次行政拘留劣迹仍争取到了适用缓刑。
温岭市人民检察院指控王政某涉嫌故意伤害罪,被害人轻伤二级,王政某有两次被行政拘留的劣迹,2024年12月17日,温岭市人民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决王政某有期徒刑10个月,缓刑1年6个月。
王政某的辩护人湖南择流律师事务所杨振中律师,聂梦圆律师。